法制晚報訊(實習生 唐寧)周筱贇向朝陽民政局申請公開嫣然天使兒童醫院財務信息被拒,遂將朝陽區民政局告上法庭。今日上午,記者獲悉,朝陽法院判決朝陽區民政局撤銷“不予公開”的答覆,限15日內重新對周筱贇進行答覆。
  周筱贇曾舉報李亞鵬借書院中國基金會、嫣然天使基金等公益項目之名斂財,部分善款下落不明。對此民政部曾回應,未發現嫣然天使基金存在舉報問題。
  周筱贇表示,他在舉報李亞鵬的同時,向朝陽區民政局申請公開嫣然天使兒童醫院的財務狀況,但朝陽區民政局以“權利人不同意公開”為由,不予公開。隨後,周筱贇將朝陽區民政局告上法庭。
  周筱贇說,他要求公開的信息包括北京嫣然天使兒童醫院接受捐贈、捐贈用途等信息,以及醫院的審計報告等。他認為,這些信息既不屬於商業機密,又不屬於個人隱私,作為北京嫣然天使兒童醫院登記主管單位的朝陽區民政局,有義務公開。
  朝陽區民政局在庭審中稱,嫣然醫院才是該信息公開主體,而非朝陽區民政局。昨日,朝陽法院對該案進行宣判,判決朝陽區民政局撤銷不予公開的答覆,限15個工作日內對周筱贇的申請進行重新答覆。
  昨天晚上,北京嫣然天使兒童醫院回覆稱,此案訴爭主體是周筱贇與朝陽區民政局,而非周筱贇與北京嫣然天使兒童醫院,且訴爭主體為朝陽區民政局是否履行政府信息告知行為,而非嫣然天使兒童醫院是否公開信息。自2012年北京嫣然天使兒童醫院成立以來,一直依法進行信息公開,並接受民政局的監督。  (原標題:周筱贇告朝陽民政局勝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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